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湯洋)保安劉洋用假證冒充部隊參謀,騙原同事7.5萬元。
  昨日,和平區人民法院發佈此案判決結果,劉洋因詐騙一審獲刑三年七個月。
  劉洋今年35歲,曾在沈陽某高檔小區當保安。劉洋當時每月有3000元的工資,還兼職賣保險,但他仍覺得工資少不夠花。
  只有初中文化的劉洋想虛構個軍官的身份,找份好一點的工作,於是在網上找人做了假軍官證,又在網上買了迷彩服,搖身一變成了“沈陽軍區司令部作戰參謀”。
  在原來那些同事們的眼裡,劉洋變成了大能人,當兵、入伍、提乾等事都找到了他。
  2011年9月,劉洋取得同事吳某和李某的信任後,以給吳某弟弟辦理入伍事宜和給父親看病為由,分別騙取吳某2萬元、李某3萬元。今年1月,他騙取趙某的信任後,又以幫趙某親朋辦理從青海調轉回沈陽當兵和提乾為由,騙取2.5萬元。
  2013年7月,劉洋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和平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,劉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取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
  昨日,和平區人民法院發佈此案判決結果,劉洋一審被判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,並處罰金四萬元整。 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
(編輯:SN07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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